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55.“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那时祂所唤起的生命。主用右手按着他,因为交流是通过手的触摸来实现的。其原因在于,心智的生命,进而身体的生命投入手臂,并通过手臂投入手。正因如此,主用手摸那些被祂复活得生命,并痊愈的人(马可福音1:31, 41; 7:32-33; 8:22-26; 10:13, 16; 路加福音5:12-13; 7:14; 8:15; 22:51)。同样,门徒看见变了形像的耶稣后,就脸伏于地(马太福音17:6-7)。其起源本身,是因为主与人的同在是一种附加,因而是藉着连续性的结合;这种连续性随着人爱主,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而变得更近、更充分。由此明显可知,“祂用右手按着他”表示以祂的生命唤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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