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332.“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神性的否认,因而表示对爱之良善的玷污(可参看AR 53节)。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月亮”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太阳因火而发红,月亮因阳光而发白;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关于月亮,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R 53节)。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是因为被玷污的良善本身就是邪恶,而邪恶是黑的;经上之所以说“月亮变得像血”,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 684节)。几乎同样的话论及约珥书中的“日头”和“月亮”: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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