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6

Life66.我们在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揭秘启示录 #7

7.“凡他所看见的”

7.“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在这启示录里的一切事上的光照。“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事物,因为它们只是异象,而是指“约翰”所指的那些人看见的事物,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在约翰的异象中,这些人看到了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因而不是在他们自己阅读它们的时候看到的,而是在他们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此外,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对话中,人们会说一个人看到一件事,他看到它是真理。因为人拥有属于其灵的视觉,就像拥有属于其身体的视觉一样。然而,人用他的灵看见属灵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观看,但他用他的身体看见属世事物,因为他凭世界之光观看;属灵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事物是它们的形式。正是人的属灵视觉或灵眼被称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同样,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看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