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731.“我看见她,就大大惊奇”表示令人惊讶的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大大惊奇”是指大为惊讶;“看见她”表示这个女人,也就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因为约翰惊讶地看到,这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这些东西是她的外表;然而,这杯子却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的污秽。他看到在她额上写着“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些东西是她的内在。约翰说这些话,是因为即便在今天,每个人都会惊讶地看到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显得如此神圣和辉煌,却不知道它在内在上是如此亵渎和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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