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该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的优越性,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反驳它。“谁能比这兽”表示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反驳这一事实,即: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良善,以及其它事实,如前所述(AR 566节);由于这一事实是无法反驳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吗?但这个结论是荒谬的,事实上本身就是疯狂,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谁能与他交战呢”也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老师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固它,以至于它不可质疑,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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