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揭秘启示录 #575

575.“那龙将自己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这异端因平信徒对它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AR 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AR 567节),他们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而是从他们的老师那里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所以很明显,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这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所表示的,也是接下来的话,即“他们都拜把权柄给了兽的那龙”(启13:4)所表示的。“龙”通过他们而盛行并掌权,尤其通过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理解力要服从信仰;信仰不是被理解的;在属灵事物上,对被理解的某种东西的信仰是理智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会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因神性事物而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平信徒以为他们知道这些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从他们口中被吸收或接受。“能力”表示盛行或影响;“宝座”表示掌管;“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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