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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