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揭秘启示录 #458

458.“以至于不可

458.“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因此,他们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与他们在地狱里的同类构成一体。“鬼魔”表示源于世界之爱的邪恶的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里,那些处于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为鬼魔;处于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变成鬼魔。他们与这些世人之间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们结合,以至于他们构成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出于对这些欲望的爱而向它们献祭,或抚慰它们,或屈服于它们。因此,人若将唯信当成其宗教的头,或当成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来,因而不想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并且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所以可推知,人若不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邪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死后就会变成鬼魔或魔鬼。

在以下经文中,“鬼魔”只表示这类欲望;申命记:

他们献祭给鬼魔,而不是神。(申命记32: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不再献祭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诗篇106:37)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豺(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以赛亚书34:14)

又:

猛兽(tziim)必躺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猛兽”(Ziim)、“豺”(Ij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魔”是指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和萨梯的那类欲望;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的鬼魔就是当他们活在世上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 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