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332.“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神性的否认,因而表示对爱之良善的玷污(可参看AR 53节)。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月亮”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太阳因火而发红,月亮因阳光而发白;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关于月亮,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R 53节)。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是因为被玷污的良善本身就是邪恶,而邪恶是黑的;经上之所以说“月亮变得像血”,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 684节)。几乎同样的话论及约珥书中的“日头”和“月亮”: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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