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1.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句话”(参看出埃及记34:28; 申命记4:13; 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示全部,“话”表示真理,事实上不止十句。由于“十”表示全部,所以作居所的幔子是十幅(出埃及记26:1)。由于同样的原因,主说:有一个人要去得国,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弥拿去做生意(路加福音19:13)。由于同样的原因,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描述龙有十角,角上有十个冠冕(启示录12:3)。从海中上来的兽同样如此(启示录13:1);还有另一个兽(启示录17:3, 7)。以及但以理书(7:7, 20, 24)中的兽。利未记(26:26)、撒迦利亚书(8:23)和其它地方中的“十”也表示全部。这就是十分之一的起源,因为“十分之一”表示来自全部的某种事物。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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