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1

Life51.目前所

Life51.目前所说的这一切可通过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来证实:

善人从他心里的良善库房就拿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的邪恶库房就拿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加福音6:45; 马太福音12:35)

在圣言中,“心”表示人的意愿;由于人出于意愿思考和说话,所以经上说: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马太福音: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从心里发出的,这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8)

此处“心”也表示意愿。耶稣论到那位用香膏抹祂脚的女人说:

她的罪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你的信救了你。(路加福音7:47, 50)

由此明显可知,当罪得赦免或宽恕时,因而当它们不复存在时,信便拯救人。那些未陷入自己的意愿自我,因而未陷入自己的理解力自我,也就是说,未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就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的”;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12, 13)中教导了这一点。对这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17e节)。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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