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

Life4.但在基督

Life4.但在基督教会,有许多人教导唯信得救,任何生活的良善,或善行不拯救人。他们补充说,生活的邪恶,或恶行不会诅咒那些唯信称义的人,因为这等人在神和恩典里面。然而,说来奇怪,他们虽教导这些事,却仍承认(这种承认来自天堂所赋予的那种普遍感知):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他们的这种承认从在英国、德国、瑞典、丹麦,人们领圣餐之前在教堂或敬拜之地所念的劝诫词明显看出来。众所周知,这些国家的人就教导唯信。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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