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6

Life26.我被允

Life26.我被允许看见并听见许多人死后数算自己的好行为和虔诚表现,如上面所列举的那些(24–25节),以及其它许多行为。在他们当中,我也看见了一些有灯没有油的人。当调查他们有没有避恶如罪时,结果发现他们并没有。因此,他们被告知,他们是邪恶的;后来,我看见他们进入洞穴,那里住着像他们那样的其他恶人。

揭秘启示录 #636

636.“他要在圣天

636.“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它们衍生的欲望,源于这些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因它们而在地狱所受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AR 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AR 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都是由这三者造成的,所以经上说:“要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经上说“在天使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AR 170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以及圣言方面的主(AR 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从前面所提到的爱发出的,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些爱(可参看AR 421, 502, 5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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