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4

Life24.⑴如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揭秘启示录 #372

372.“祝福、荣耀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示主的神性属灵事物,或主的属灵神性事物。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总体上包括这两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拥有的爱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也是如此。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凡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荣耀、智慧、感谢”是指主的属灵神性;随后的“尊贵、权能、力量”是指祂的属天神性。之前的“祝福”表示这两者(可参看AR 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AR 249节)。显然,“智慧”也论及神性真理。“感谢”同样论及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神性真理来呈上的;事实上,人出于神性真理并通过神性真理给予感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