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4

Life14.从《新

Life14.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28, 38节)中的说明可以看出,最高或最初之物,中间之物和最低或最后之物如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构成一体;正因它们构成一体,所以目的本身被称为最初目的,原因被称为中间目的,结果被称为最后目的。由此明显可知,对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来说,他里面的道德良善是中间的属灵良善,文明良善是最后或最低的属灵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一个没有属灵良善的人既不是一个道德人,也不是一个文明人,尽管在他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是。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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