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4

Life14.从《新

Life14.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28, 38节)中的说明可以看出,最高或最初之物,中间之物和最低或最后之物如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构成一体;正因它们构成一体,所以目的本身被称为最初目的,原因被称为中间目的,结果被称为最后目的。由此明显可知,对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来说,他里面的道德良善是中间的属灵良善,文明良善是最后或最低的属灵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一个没有属灵良善的人既不是一个道德人,也不是一个文明人,尽管在他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是。

揭秘启示录 #321

321.“骑在马上的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死”在此表示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诅咒,诅咒随着这死亡而来。诚然,每个人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拥有属灵生命,但当他否认神、圣言的神圣性和永生时,这生命就灭绝了。它在意愿中灭绝,但仍留在理解中,确切地说,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野兽。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由此产生的诅咒,所以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地狱”一起被提到;如以下经文,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地狱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诗篇49:14-15)

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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