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1

Life111.有许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揭秘启示录 #556

556.“他们至死也

556.“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那些不爱自己胜过主的人。“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爱自己和世界,因为“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此,“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至死”表示宁愿死;因此,这是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死,也不放弃这两种爱。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耶稣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路加福音17:33)

约翰福音:

爱惜自己灵魂的,就丧失它;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灵魂的,要保全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因为凡要救自己灵魂的,必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足以赎回自己灵魂的价值呢?(马太福音16:24, 26; 马可福音8:34-37; 路加福音9:24-25)

“爱主”是指喜欢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因而在它们被铭刻在其生命上的人里面;它们通过意愿和遵行它们而被铭刻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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