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111.有许多不同原因使得一个人于外在形式上是道德的,但他若非于内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仍不道德。如:如果一个人避免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制裁,害怕丧失好名声和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在家中被妻子斥责,导致生活不得安宁,害怕对方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或因为贫穷、贪婪,因为要么由疾病、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无能为力,事实上,避免它们是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同时不是由于属灵的律法,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奸夫和嫖客。也就是说,他仍以为这些事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不违法的。这意味着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尽管在世人眼里于肉身没有犯;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由此可见,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能避邪恶如有害,但只有一个基督徒才能避恶如罪。
111.“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表示然而,他们还拥有宗教和照之的敬拜,也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或主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是指宗教的一切(参看AR 81节)。因此,它在此表示他们拥有宗教和照之的敬拜。此处“信仰”不是指存在于当今教会中的信仰,而是指神性真理,因为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在天堂,“信仰”不是指别的东西,在圣言中,“对神的信仰”也不是指别的东西。正因如此,在希伯来语,“信仰”和“真理”都是同一个词来表达的,被称为“Amuna或emuna”(译注:意为“信心”或“信实”,强调对神的忠诚和信任)。由于“对神的信仰”是指神性真理,而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所以很明显,“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是指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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