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0

Life110.自人

Life110.自人出生时就构成其内层的恶欲只能被主移走。因为主从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但人凭自己则从属世之物流入属灵之物;这种流注违反秩序,不能进入这些欲望实施运作,并移走它们,而是随着它确认、强化它们而把它们关得越来越紧。由于遗传之恶就这样深深潜藏在那里,被关在里面,所以当此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它就会冲破在世上掩藏它的遮盖物,像仅表面愈合的溃疡中的脓一样爆发出来。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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