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680

680.启16:3.

680.启16:3.“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表示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处于唯信,被称为平信徒的人当中,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倒他的小瓶”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如前所述(AR 676, 677节);“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因而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因为“地”表示教会的内在,因而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AR 398, 403, 404, 420, 470, 677节);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平信徒,并处于唯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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