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670

670.启15:6.

670.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准备,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完全揭露,因而恶人和善人分离。“七位天使”是指主(参看AR 657节);“七灾”表示被普遍或完全理解的一切邪恶和虚假(也参看AR 657节)。“殿”是指天堂的至内层,那里有圣言和十诫,如前所述(AR 669节)。“他们从殿中出来”表示为流注所作的准备,因为他们出来,是为了后来他们可以收到小瓶,并将小瓶里的七灾倒在地上、海、江河和泉源里,并日头和兽的宝座上,以及空气中;以此表示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揭露出来。在下一章我们会看到,这样做是为了把他们与善人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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