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628

628.启14:7.

628.启14:7.“大声说,要敬畏神”表示告诫不要作恶,因为这违背主。“大声”表示告诫;“敬畏神”表示不要作恶,因为这违背主。“敬畏神”就是爱神,害怕作恶,因为这违背祂,一切爱都有这种敬畏在里面(可参看AR 527节)。现在这些话是说给那些将属于地上的新教会之人的,因为改造的第一步就是照十诫生活,十诫列出了不可作的邪恶。凡做这些邪恶的人都不敬畏神;但一个因它们违背神而避开它们,从而不做它们的人,既敬畏主,也爱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24)中所教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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