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66

366.“站在宝座和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听从主,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遵行祂所吩咐的事,就像侍立在国王面前的人。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侍立或站在神面前”所表相同;如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断绝。(耶利米书35:19)
撒迦利亚书:
这些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油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申命记: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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