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461.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表示唯信的异端在他们心里会造成如此的愚钝、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以至于他们不思想十诫,甚至不思想因站在魔鬼这一边、反对神而应当避开的任何罪。至于“凶杀”、“淫乱”和“偷窃”在各层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那里已经说明。故此处没有必要重复解释;但下一节将解释“魔法”(enchantments)表示什么。唯信在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心里会造成愚蠢、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因为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说哪里有唯信,哪里生活的良善就不构成宗教;如果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那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也就是悔改的石版,就像一块无字的空石版,或抹平的无字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是一块悔改的石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块石版没有说当做的善行,却说了不可做的恶行,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如果这些事不构成宗教,那么结果就如此处所说的:“他们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下文将清楚说明,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不构成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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