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诠释启示录 #279

279.启5:9.“

279.启5:9.“他们唱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也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句话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启示录5:9)
下面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启示录5:9)
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话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他们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以前在教会不存在,所以它被称为“新歌”。
“歌”之所以也表示荣耀,即出于内心喜乐的称谢,是因为唱歌使人振奋,使情感从心中迸发出来,成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只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和歌唱,因此在许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唱歌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喜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喜乐的声音,要回荡欢呼。(诗篇98:1, 4-8)
又: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诗篇149:1-3)
以赛亚书: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以赛亚书42:10, 12)
又: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诗篇: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欢呼,向雅各的神呼喊;唱起诗歌。(诗篇81:1-3)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诗歌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又: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以色列的圣者在你们中间乃为大。(以赛亚书12:1-6)
诗篇: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7-9; 以及在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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