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101.“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这试探将持续整整一段时间,也就是说,与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的时间一样长。“苦难”在此表示侵扰(AR 33, 95节),因而表示试探;“十日”表示这种状态的持续时间,直到完全。因此,经上接着说“你务要忠信至死”,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直到通过它们,虚假被移除,似乎被废除了。“十日”表示状态的持续时间,直到完全,因为“日”表示状态,“十”表示完全;事实上,在圣言中,时间表示状态(AR 947节),数字则描述了状态的品质(AR 10节)。
“十”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大量和许多,以及每一个和一切或所有,这可从接下来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看见我的荣耀,仍然试探我十次的人。(民数记14:22)
约伯记:
你们这十次羞辱我。(约伯记19:3)
但以理书:
王发现但以理的智慧胜过占卜家十倍。(但以理书1:20)
利未记:
必有十个女人在一个炉子烤饼。(利未记26:26)
撒迦利亚书:
必有十个人从所有语言的列族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撒迦利亚书8:23)
由于“十”表示许多,以及一切或所有,所以耶和华写在十诫的石版上的话被称为“十句话”(申命记4:13; 10:4);“十句话”表示一切真理,因为这十句话包括了它们。正因“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同样,主以比喻论到一位贵胄说,他交给仆人“十镑”去做生意(路加福音19:12-27)。在以下经文中,“十”也表示许多;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的十角。(但以理书7:7)
启示录: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的十角和角上戴着的十个冠冕。(启示录13:1)
又:
龙的十角。(启示录12:3)
又:
那女人所骑朱红色兽的十角。(启示录17:3, 7, 12)
“十角”表示大能。从数字“十”是指完全、大量和一切或所有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经上规定:
地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被献给耶和华,又被耶和华赐给了亚伦和利未人。(民数记18:24, 28; 申命记14:22)
还可以看出为何亚伯兰将所得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创世记14:18, 20);因为这表示如此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就都来自耶和华,并分别为圣(参看玛拉基书3:10)。由此明显可知,“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示这试探将持续整整一段时间,也就是说,与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的时间一样长;因为虚假永远不会违背人的意愿,而是照着他的意愿从他那里被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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