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IV.每个人的内在人都被赋予行恶的许可;这一事实清楚表明,
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79.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必须先从总体的论据,然后从具体的论据来证实;每个人一听到这些论据,都会承认它们。总体论据是这些:
(1)人类中最有智慧的人,即亚当和他的妻子,让自己被蛇迷惑。
(2)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通过向该隐说话来劝阻他,只是在事后才诅咒他。
(3)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或荒漠拜金牛犊,而耶和华从西乃山看到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
(4)大卫数点百姓,因此瘟疫被打发到他们中间,以至于成千上万的人死亡;神不是在事前,而是在事后派先知迦得去见大卫,宣布对他的惩罚。
(5)所罗门被允许建立偶像崇拜。
(6)在他之后,许多君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最后这个民族被允许把主钉在十字架上。
(7)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种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8)基督教被分为许多教派,每个教派都分裂成异端。
(9)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虔诚的人,甚至以不虔诚为荣耀;还有针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
(10)在法庭和商业中,不义有时战胜公义。
(11)不虔诚的人甚至被提升到荣誉的职位,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12)战争被允许,其中有许多人被屠杀,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掠夺和蹂躏;等等。
除了每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外,有谁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来推断出这样的事?全世界公认的邪恶的许可没有其它来源。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解释了上述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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