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47

147.“我要赐给他

147.“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表示他们必战胜自己里面来自地狱的邪恶。在圣言中,“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而抽象地说,是指良善或邪恶(可参看AR 483节)。故此处“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表示赐给他们能力,以战胜自己里面来自地狱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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