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145.启2: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他们应持守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少许事物,并照之生活,直等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形成,也就是主来。因为只有这些人才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关于主与仁的教导,其他人并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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