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42

142.启2:24.

142.启2: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的人说”表示对那些信之教义与仁分离的人,并那些信之教义与仁结合的人。这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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