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135.“吃祭偶像之物”表示随之而来的对敬拜的玷污,以及亵渎。这从前面给出的解释(AR 114节)清楚可知;因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为自己采用了不洁之物,并通过它们玷污和亵渎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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