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150

150.“甚至像我从

150.“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表示他们将从主那里拥有这一切,主在世时凭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为自己获得掌管地狱的一切能力。主在世时通过允许试探进入祂自己,最终通过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节),也可参看前文(AR 67节)。由此明显可知,“从祂父领受”就是从祂里面的神性领受,因为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4:11),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还说“在我里面的父”(约翰福音14:10),以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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