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真实的基督教 #525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

V.认识罪并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罪,是悔改的开始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人不认识罪,因为在那里,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邪恶,从童年时期就被教导什么是罪的邪恶。所有年轻人都从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那里学习这一切,十诫是给基督教界里的所有人的主要教导,或说他们手中的第一本书;在后续的生命阶段,他们从教会的公开讲道和家庭的私人教导,以及完全或最彻底地从圣言中学习这一切。此外,他们还从公义的民事法律来学习,这些法律体现了十诫和圣言其它部分的教导。因为罪的邪恶正是反对邻舍的邪恶,而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邪恶,这就是罪。然而,除非一个人检查自己的生活行为,看看自己是否或暗中或公开地做过任何这样的事,否则对罪的认识毫无用处。在此之前,关于罪的一切都只是知识,牧师所说的只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声音,最后变成纯粹的思维和呼吸中的某种虔诚的东西,或只不过是虔诚思想的表达,或说变成在敬拜中沦为模糊思维和含糊话语的主题,对许多人来说,只是想象和虚幻的。但如果一个人照着他对罪的理性概念来检查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的某种邪恶,对自己说,“这邪恶是一种罪”,并出于对永恒惩罚的惧怕而放弃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在教会里从讲道和祷告中所听到的教导第一次入耳入心;人就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了一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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