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5

SS105.只是我需

SS105.只是我需要解释一下主与天堂的同在和结合是如何通过圣言存在于全地的。在主眼里,整个天堂就像一个人,教会也是如此。它们也的确看似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在这个人里面,圣言被阅读,并且主由此被知晓所在的教会,如同心和肺;属天国度如同心,属灵国度如同肺。

正如一切肢体和器官都靠人体的两大生命源泉来维持并存活,全地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敬拜一位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靠主和天堂藉由圣言与教会的结合来维持并存活。他们凭自己的信仰和生活而在这个人里面,并对应于它在含有心肺的胸腔之外的肢体和器官。因为圣言虽在教会存在于相对较少的人当中,但仍从主经由天堂将生命赋予其余的世人,正如心肺将生命赋予全身的肢体和器官。事实上,这种联系或共享是相似的。

这就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形成这个人的胸部。他们在中心,他们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周围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或穆斯林,接下来是非洲人;而亚洲和印度的各民族和人民构成最外围。关于这种安排,进一步的信息可见于《最后的审判》一书(48节)。此外,在这个人里面的所有人都面向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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