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值得一提的是:假设有某件事,无论是属灵的,道德的,还是文明的,一个人以前获得过它的成就,并深爱着它。
(1)这个人从别人那里听到它,或在一本书中看到它。
(2)因此,它反过来引起他的思考,或变成它的思维。
(3)他对它的感知在思维中被唤起,因为这种感知以前与这件事联系在一起。
(4)存在于感知中的,是他的情感,因而是对真理的情感。
(5)被称为对真理的情感的这种情感源于对良善的情感,而对良善的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因此,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从对真理的情感中的意愿发生;意愿与理解力,或良善与真理由于这种结合而行如一体,和谐地运作。
(6)因此,一个元素隐藏在另一个元素里面;所有元素都是被最后的元素,甚至通过听觉和视觉被唤起的,也就是说,这种唤起作为结果发生,即因为意愿从至内层隐藏在听觉,因而隐藏在思维中,并只以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从属世意义出现的方式出现。听觉,因而视觉中有一个同时的存在。
但这一切不产生任何东西;产生由意愿或对良善的情感实现,然后进入对真理的情感,从对真理的情感进入感知,再从感知进入思维,而不是反过来。从上述内容清楚可知表象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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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