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737.“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表示随着时间推移,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所依据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摧毁,最终被亵渎。既然“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因此他的“头”表示其中的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那么可推知,此处描述了在“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圣言在这两者方面的品质,“山”表示那里的爱之神性良善,“王”表示那里的神性真理。“山”表示爱之良善(可参看AR 336, 339, 714a节);“王”表示智慧之真理(AR 20, 664, 704节),“头”当论及主时,表示其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以及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AR 47, 538, 568节);“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整,论及神圣事物(AR 10, 391, 657节);“女人”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AR 723节)。因此,“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所依据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整部圣言都被这种宗教说服亵渎和玷污了(参看AR 717, 719-721, 723, 728-730节)。
之所以说随着时间推移被亵渎,是因为起初,圣言对他们来说是神圣的;但当他们看到他们能利用教会的圣物来统治时,就背离了圣言,承认他们自己的法令、戒律和律例是同等的,事实上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最终将主的一切权柄都转给了自己,丝毫不剩。正是由于当他们视圣言为神圣时的最初状态,路西弗才被称为“早晨之子”,路西弗是指巴别(AR 717节);但正是由于他们后来的状态,他才“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15)。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圣治》(257节)。那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似乎是指罗马,因为罗马建在七座山上,它也由此而得名(注:罗马城是以七座山丘的村落为基点发展而来的,因此罗马有“七丘之城”之称)。尽管所指的是罗马,因为这种宗教说服的宝座和裁判所就在那里,但“七座山”在此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神性良善;因为数字“七”只表示神圣之物,在此表示被亵渎之物,就像这个数字在别的地方所表示的一样;如在那里,经上提到:
神宝座前的七灵。(启示录1:4)
有人子在中间的七灯台。(启示录1:13; 2:1)
七星。(启示录2:1; 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羔羊的七角七眼。(启示录5:6)
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七雷。(启示录10:3, 4)
七位天使拿着盛七灾的小瓶。(启示录15:1, 6, 7)
同样,此处朱红色的兽有“七头”,“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