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223.启3:22.“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表示凡理解的人,都应当服从圣言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将属于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教导,如前所述(AR 87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