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通过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理解力由此被封闭,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79节);因为“从酒榨里流出来的血”是指从被踹的串串葡萄中产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相同的含义(AR 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真理。“直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直到套着嚼环的马嘴,而马用嘴喝水、吃草;因此,它也表示通过可怕的歪曲向圣言实施如此的暴行,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嚼环”也表示用来引导理解力的东西(以赛亚书30:27, 28; 37:29)。“葡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但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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