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63.“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其神性之爱通过其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主的作为”表示祂所创造和制造的一切,这些就是总体上世界的一切,天堂的一切和教会的一切,具体数算出来是不可能的。它们被称为“又伟大又奇妙”,是因为“伟大”论及爱,“奇妙”论及智慧,如前所述(AR 656节)。在圣言中,主也因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因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主被称为“全能者”,因为祂凭自己存在、活着并做一切事,也凭自己掌管一切(可参看AR 31节)。正因如此,从普遍意义上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其神性之爱通过其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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