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492.“穿着麻布”表示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悲痛。“穿着麻布”表示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衣”表示真理(AR 166, 212, 328, 378, 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悲痛,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没有教会。以色列人以各种方式来表现悲痛,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象征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长时间坐在地上沉默,剃须,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撕裂衣服,以及“穿着麻布”等等;其中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到惩罚;当受到惩罚时,他们就以这些方式来表现悔改;因悔改的表现,同时因谦卑,他们就蒙垂听了。
披上或束上“麻布”代表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他出离本处,要使地荒废;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悲恸哀号。(耶利米书4:7, 8)
又:
我百姓的女儿啊,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马太福音: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
约拿书: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布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 6, 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 15:2, 3; 22:12; 37:1, 2; 50:3; 耶利米书48:37, 38;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7:17, 18; 27:31; 但以理书9:3; 约珥书1:8, 13; 阿摩司书8:10; 约伯记16:15, 16; 诗篇30:11; 35:13; 69:10, 11; 撒母耳记下3:31; 列王纪上21:27; 列王纪下6:30; 19: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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