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517.“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那些将某种仁之良善与信结合起来的人,当看到他们的毁灭时,就承认主,并被分离。“其余的”在此是指那些将某种仁之良善与信结合起来的人;“害怕”表示当他们看到其他人的毁灭时,因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和敬拜;“天地之神”是指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这些人因出于害怕承认主,所以被分离,这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接受检查,看看他们出于哪个源头行善,是出于自己行善,还是出于主行善。所有不避恶如罪,也就是说,不照十诫生活的人都出于自己行善;而那些如此避开并生活的人出于主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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