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542

542.“龙就站在那

542.“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试图灭绝首次出现的新教会的教义。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生产”表示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的良善和真理(AR 535节);她所生产的“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吞吃”表示灭绝,因为“孩子”表示教义;当“吞吃”论及这个孩子时,灭绝就论及教义。该教义首次出现时,情况就是这样,因为经上说:“龙站在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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