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7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7.神性,或神,不在空间中,尽管祂全在,与世界上的每个人,天堂里的每位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不能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但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不能以属世观念来理解,是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由于一个观念是由诸如在世上和肉眼所看见的每一个事物中的那类事物形成的,所以空间是存在的。在世上,一切或大或小的事物都是空间的;一切或长,或宽,或高的事物也都是空间的;简言之,世上的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是空间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以纯属世观念无法理解:神性不在空间中,尽管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然而,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人也能以属世思维领悟这一点。因此,有必要先说说属灵的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属灵的观念并不从空间获得任何事物,而是从状态获得它的一切。状态则涉及爱、生命、智慧、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总体上涉及良善与真理。对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更高级,视空间观念在它之下,如同天堂俯视大地。

但由于天使和灵人用眼睛来看,和世人一样,还由于物体若非在空间中就无法被看到,所以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也会出现空间,与地上的空间很相似;然而,它们并不是空间,只是表象;它们不像地上的空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既能伸长,也能缩短,还能变化多端。因此,在灵界,它们无法以尺寸来确定,故不能以任何属世观念来理解,只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涉及空间距离的属灵观念和涉及良善距离,或真理距离的是一样的,它们的亲密度与相似性取决于良善与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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