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8

248.⑿第三个是夫

248.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对主导地位的争夺。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最珍视意愿的联结和随之产生的自由意志。这两大目标因着争夺支配或主导地位而从婚姻被逐出。这种争夺会将他们的意愿分割或分裂成两个阵营,将自由意志变为奴役。只要这种斗争持续下去,一方的灵就会向另一方的施暴。如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心智被打开,并被属灵视觉看见,那么他们看上去就像用匕首搏斗,并且时而彼此仇视、时而互释善意;对抗激烈时心怀仇恨,有赢的希望或受情欲驱使时则释放善意。

一旦一方战胜另一方,尽管这种对抗表面上消失了,但它却退至心智的内在区域,在那里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这对被制服或奴役的男人,以及获胜或变成主人的女人会造成冷淡。女人也会感到冷淡,因为婚姻之爱不复存在,而它的缺失就是冷淡(参看235节)。胜者会感觉到由主导地位所产生的热,而非婚姻之爱;但这热与婚姻之热完全不和,尽管它能在情欲的促使下表现出外在的和谐。夫妻之间达成默契后,婚姻之爱看似转化为友谊。但在婚姻中,夫妻友谊与奴性友谊之间的区别就像光与暗、真火与幻光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就像血肉丰满的人和仅存皮骨的人之间的区别。


圣爱与圣智 #13

13.持有正确的神观

13.持有正确的神观何等重要,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神观构成凡有宗教信仰之人的思维至内层,因为宗教的一切和敬拜的一切都关系到神。由于无论普遍还是具体,神都在宗教和敬拜的一切事物中,所以没有一个正确的神观,与天堂的交流是不可能的。正因如此,在灵界,每个民族都照其“神是一位人”的观念而有其指定的地方;因为对主的观念就在这个观念,而非其它观念中。人死后的生命状态取决于他所确认的神观,这一事实从它的反面明显可知,即:对神的否认,以及基督教界对主之神性的否认构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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