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7.“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那时该教会的状态,与此同时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甚至直到它增长到指定状态,或长足身量。“地方”表示状态(AR 947节);“养活”表示为教会的增长而规定,因为这样教会就得到滋养;因此,“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养活她”表示这教会的状态,与此同时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AR 491节),也就是说,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与启12:14中的“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是一样的(AR 562节);因此也表示直到它的指定状态,或长足身量,也就是说,直到它如所规定的那样存在。按照主的圣治,教会起初要在少数人当中,然后在许多人当中渐渐增长,因为前教会的虚假必须先被移除;在此之前,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在虚假被移除之前,被接受和植入的真理无法保留下来,它们也会被龙的追随者驱散;类似的事发生在基督教会当中,基督教会也是从少数人逐渐增长到多数人的。另一个原因是,新天堂首先被形成,它要与将在地上的教会行如一体;因此,我们读到:
约翰看见一个新天,又看见圣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 2)
可以肯定的是,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将会存在或出现,因为启示录(21-22章)预言了这一点;还可以肯定的是,前教会的虚假必须先被移除,因为它们就是启示录直到第20章所论述的主题。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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